深圳商贸流通试点补贴新政出台:投资门槛大幅降低,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500万元支持

  • CLTPHP

近日,深圳市针对商贸流通领域试点项目推出重磅补贴政策,大幅下调申报门槛,扩大支持范围。根据新规,符合条件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最低投资额仅需100万元即可申报,城乡商贸融合、生活必需品保供及骨干流通企业类项目最低投资额调整为500万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达15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累计最高可获3000万元支持。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体系现代化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具体支持方向及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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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适用于废旧家电回收、再生资源分拣、回收网点/中转站建设、智能回收箱布设等项目。

l 投资100万元(含)至300万元:补贴15万元

l 投资300万元(含)至500万元:补贴45万元

l 投资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补贴75万元

l 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可按更高档位申请,最高补贴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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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商贸融合、生活必需品保供及骨干流通企业方向
涵盖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产品市场、中央厨房、智慧商圈、药品流通等领域。

l 投资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补贴75万元

l 投资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补贴150万元

l 投资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补贴300万元

l 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按梯次递增,最高补贴1500万元。

 

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l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

l 项目开工日期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且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

l 项目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60%以上(不再要求总投资额必须达到1000万元);

l 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且未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

 

资金拨付机制优化:
实行“首期预拨+终期清算”模式。项目形象进度达到30%即可申请首期预拨款,竣工验收后拨付尾款,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特别提示:
对于已开工但原计划建设周期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此次政策调整亦提供“上车”机会。凡在4月1日前已受理申报的项目,均可适用新规标准。

深圳市相关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主,对照自身项目类型及投资规模,尽快准备申报材料,抓住政策窗口期。具体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可登录深圳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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